为加强对各二级学院纪检委员的指导,有效延伸监督触角,进一步提升纪检委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,更好发挥监督“前哨”与“探头”作用,近日,校纪委组织召开纪检工作基础业务培训会,各二级学院纪检委员、校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习志鸿结合高校实际案例,讲解《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指出“第一种形态”是工作要求,不用不行,是工作抓手,当用则用,疏通了“不会用、不愿用、不敢用”的思想堵点,介绍了处置权限、处置方式和处置程序,解答了“何时用、谁来用、怎么用”的困惑。
最后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郑伟强调,要敢用、会用、愿用、善用“第一种形态”,将主动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有力的抓手,把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列入主体责任清单,做到看见苗头就提醒、听到反映就过问、存在问题就处理,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。
下一步,校纪委将通过多种方式探索提升监督质效的方式方法,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,持续推进学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供稿:赖榕
审核:周云华